法律问答

你好,八年前的刑事案件,过了追诉期了吗

刑事辩护
2022-11-24 16:58: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于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的追诉时效不受限制。追诉期是指案件事实发生之日到立案之日中间间隔的时间,是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刑事案件同样有追诉期。刑事追诉期,是指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行为超过追诉期的,不再追究。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有以下4种情况: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期为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期为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期为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期为20年。20年后如果认为必须追究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有以下3种例外:
    1、司法机关立案或者受理后逃避追究的;
    2、被害人在追诉期内提出控告,司法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
    3、行为人在追诉期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期从后罪之日起计算;
    4、犯罪行为有连续或继续状态的,追诉期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已立案刑事案件不再享有追诉期,但立案后,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除外,此时追诉期限的没有限制。刑事案件一般最长的追诉时效为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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