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侵犯商标权的管辖是什么

商标
2022-11-24 18:3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侵犯商标权的管辖是由被告住所地和侵权行为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其中侵权行为地的人民法院为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的人民法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五十二条所规定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前款规定的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常性储存、隐匿侵权商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商品所在地。
     
    第七条
    对涉及不同侵权行为实施地的多个被告提起的共同诉讼,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被告的侵权行为实施地人民法院管辖;仅对其中某一被告提起的诉讼,该被告侵权行为实施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 确定侵犯商标权管辖法院的方式:首先确认级别管辖,即由知识产权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然后确认地域管辖,即由被告住所地或侵权行为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五十七条所规定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前款规定的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常性储存、隐匿侵权商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商品所在地。
  • 侵犯商标权的管辖的确定方式:一般情况,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且前述所称的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常性储存、隐匿侵权商品所在地,而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商品所在地。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五十七条所规定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前款规定的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常性储存、隐匿侵权商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商品所在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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