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车碰报废了,把车辆登记证丢了,报废不了,咋么办

消费者维权
2022-11-24 18:50: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强制报废车辆不报废的,会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法律依据:对强制报废车辆不报废的,会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 如果车辆和证件都丢失了,车主本人可以携带行驶证登记车主的身份证原件、有车主本人签名的书面声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机动车灭失证明到车管所的受理窗口直接办理。由于各地的手续未必一样,建议向当地车管所详细咨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
  • 车被撞报废了,车主可以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委托书,让物价管理部门或具有鉴定资质的部门进行车辆的评估报告,即车辆损失鉴定书,车辆估价多少人民币,然后才能按照价格进行索赔。需要办理车辆报废的,凭法院判决书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七条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
    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报废的校车、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出具注销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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