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母亲不在一个户口本,现在需要母女关系证明,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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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女关系证明可以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者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开具。需提交的材料有: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应提交《
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如材料不齐全无法开具,可到专业机构申请亲子鉴定。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
自然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可办理婚姻状况、亲属关系、
收养关系等公证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六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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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自关系的,如果是亲生子女与父母的关系,经司法亲子鉴定的结果报告可以作为证明材料;另外子女还可以可以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出生证明原件,父母身份证原件等资料到当地公证部门办理亲属公证。现阶段,公安部门不再出具亲属关系证明。
对于父母跟本人在同一户口簿上面的,公民可以直接提供户口簿原件用于证实亲属关系;对于父母跟本人不在一个户口本上面,户籍部门无法查询到亲属关系是有权不给予开具户籍证明。
法律依据:
《
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
一、依法不属于公安派出所法定职责的证明事项,由主管部门负责核实。
二、对于下列 5类事项,凡居民户口簿能够证明的,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予认可,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证明:
1、户口迁移情况;
2、住址变动情况;
3、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和更正情况;
4、注销户口情况;
5、同户人员与户主间的亲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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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