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咨询一下2021年的营养补提,误工,精神损失还有陪护费,这些一天的赔偿费是多少钱?

工伤索赔
2022-11-24 19:02: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营养费不是按照天数来确定的,是按照当事人实际支出来确定的。侵权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人身损害赔偿计算如下: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和护理人数期限确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第八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第九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第十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第十一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 国家误工费赔偿标准按照当事人具体的误工的时间以及收入状况进行计算。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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