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没有办理离职合同,但签过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1-24 19:10: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没有签劳动合同的离职原因是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双倍工资;超过一年未签订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合同之日起支付双倍工资。支付双倍工资一般不超过11个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自动离职的,一般不合法。除非用人单位具有拖欠克扣工资等行为的,劳动者才可以不提前通知单位立即与其解约,否则都需要与单位协商或者依法通知单位,不能擅自离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劳动者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时自动离职,一般不合法的。离职需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或者采取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等方式,不经法定的程序就直接走人的,不合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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