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小股东在未出资完全的情况下,像他人借款,资金由他人银行卡以往来账的形式汇入公司账户,已用于公司经营。谁承担责任?

企业法律顾问
2022-11-24 19:46: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实际出资人出资不到位时名义股东可能会被公司债权人或其他股东追索,当实际出资人实际参与公司管理时其行为违反公司法规定而被公司或其他股东或债权人主张权利,那么,名义股东也能会被牵涉其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六条
    如果公司债权人以名义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名义股东不能以挂名协议约定对抗债权人,但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隐名股东追偿。
  • 当实际出资人出资不到位时名义股东可能会被可能会被公司债权人或其他股东追索,当实际出资人实际参与公司管理时其行为违反公司法规定而被公司或其他股东或债权人主张权利,那么,名义股东也能会被牵涉其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六条
    如果公司债权人以名义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名义股东不能以挂名协议约定对抗债权人,但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隐名股东追偿。
  • 能证明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的有银行进账单,但是无法判断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股东是否依法履行出资义务。若是股东未如实出资的,应当补足出资,并对于已经按照约定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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