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破坏选举罪是什么立案标准

刑事辩护
2022-11-25 01:11: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破坏选举罪的追诉标准为:
    1、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手段,妨害选民、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致使选举无法正常进行或者选举结果不真实的;
    2、以暴力破坏选举场所或者选举设备,致使选举无法正常进行的等,应当予以立案追诉。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六条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 破坏选举罪追诉标准:
    (一)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手段,妨害选民、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致使选举无法正常进行或者选举结果不真实的;
    (二)以暴力破坏选举场所或者选举设备,致使选举无法正常进行的。法律依据:《刑法》第256条
    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 破坏选举罪立案标准是这样规定的: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手段,妨害选民、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致使选举无法正常进行,或者选举无效,或者选举结果不真实的;以暴力破坏选举场所或者选举设备,致使选举无法正常进行的;聚众冲击选举场所或者故意扰乱选举场所秩序,使选举工作无法进行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二
    (七)
    破坏选举罪是指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或者编造选举结果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破坏选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手段,妨害选民、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致使选举无法正常进行,或者选举无效,或者选举结果不真实的;
    2、以暴力破坏选举场所或者选举设备,致使选举无法正常进行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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