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产公证书有用吗

房屋产权
2022-11-25 02:35: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产公证后是有法律效力的,房产公证书按司法部门规定的格式制作,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法律依据:《公证法》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 公证处公证房产是有用的,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经过公证机关公证,领取到公证书之后是有效的,除非是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前往公证处办理房产公证是有作用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经过我国承认的具有法律权证的单位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法律文书等,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一般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其他强力证据可以推翻公证的除外。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第三十七条
    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前款规定的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构。
    第三十八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未经公证的事项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依照其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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