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诉讼的一般程序是什么

起诉离婚
2022-11-25 02:52: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诉讼的一般程序:当事人到人民法院向法院起诉。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移送民事庭。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
    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形式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先行调解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立案和受理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
    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宣判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 离婚诉讼的程序是:
    1、当事人一方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
    2、法院应当先进行调解;
    3、调解有效的,终止审理;
    4、调解无效的,如果确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 离婚诉讼在我国的一般程序:包括当事人到人民法院向法院起诉。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移送民事庭。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
    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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