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个人拿离婚协议书能离婚吗

起诉离婚
2022-11-25 04:04: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可以协议离婚。如果夫妻双方是自愿离婚的,那么双方可以拿着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等离婚所需的其他材料,共同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审核双方提交的材料后,认为二人符合离婚条件的,可以在其度过离婚冷静期后为其办理离婚手续,分发离婚证。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 能协议离婚的。但协议离婚生效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1、双方已经依法登记结婚
    2、双方已订立书面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3、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
    4、双方均领取离婚证;
    5、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 如下情况可以协议离婚: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离婚协议书;亲自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了离婚登记;双方均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已经具备合法婚姻关系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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