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车是我的名字,不知道的情况下让被人开出去抵押了

抵押担保
2022-11-25 04:06: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私自将他人车辆抵押给别人,属于民事无权处分行为,尚未涉及到犯罪问题。存在抵押协议的,公安才扣车,在车主未追认的情形下,无权处分行为无效,车主即可拿回自己的车。如果是将代为保管的车辆,有占为已有的目的,在车主催要时拒不归还,而后抵押给别人,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 车在在银行办理了抵押的,说明车子物权已经暂时不属于车主所有。所以,车主没有权利把暂时不属于他的车子过户他人。需要还清抵押款,解除抵押之后确权,才可以办理过户。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转移登记:
    (一)机动车与该车档案记载内容不一致的;
    (二)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海关未解除监管或者批准转让的;
    (三)机动车在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期间的;
    (四)有本规定第九条第
    (一)项、第
    (二)项、第
    (七)项、第
    (八)项、第
    (九)项规定情形的。
  • 汽车抵押给个人需要办理的手续为:先到车管所办理抵押登记,然后到当地公证处做相应的公证。当事人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四百零四条
    以动产抵押的,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经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
    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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