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注销过的商标能重新使用吗

商标
2022-11-25 06:16: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被注销过的商标在注销后一年内能重新使用。注册商标被撤销、被宣告无效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宣告无效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
    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第五十条
    注册商标被撤销、被宣告无效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宣告无效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   商标注销后不能再使用,如果商标权利人在该商标被注销后仍使用的话,将会面临触犯法律的危险。
      
    1、冒用商标的法律风险
      根据《商标法》规定,非注册商标不得以注册商标名义使用,如果商标被注销后仍继续作为注册商标使用的,将面临工商局的罚款。
      
    2、侵犯他人商标权法律风险
      如果已被注销的商标被其他申请人注册成功,那么原商标权人如果继续使用该商标就会涉及到侵犯他人的商标专用权。即使之前这个商标一直是你在使用,花费了大量的时间与精力去经营商标,然而商标注册、商标使用都需要依附在法律的基础上。
      注销注册商标,是指注册商标的所有人在放弃注册商标专用权时,由商标局取消其商标注册的程序。注销注册商标有两种情况:
    (1)商标所有人主动提出注销的申请,并缴回《商标注册证》。
    (2)注册商标的有效期满,商标所有人不办理续展手续,在宽限期内仍不办理续展,即丧失注册商标的专用权,由商标局办理注销。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四十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 我国《商标法》第3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第52条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构成商标侵权,”因此,如果他人注册的该商标合法有效存在,就不能继续使用该商标了。
    但《商标法》第31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商标法》第41条第2款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31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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