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租房交了半年的房租,合同上是签了一年租房协议,住了四个月,现在想退租,跟房东商量把一个月押金扣给她,让她退另外两个月的租金给我就行,她不同意怎么办?这是合理的嘛?

房屋租赁
2022-11-25 08:07: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签了租房合同退租的,该方可以与对方协商解除租赁合同,进行退房退租;对方拒绝协商的,属于该方单方面违约,对方为房东的有权扣留房租充当违约金,对方为租户的有权要求赔偿相应经济损失。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百三十一条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 根据合同具体的内容而定。如果租赁合同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的,那么租房不满一年不退押金就是不合法的。如果双方租凭合同已经明确了承租人必须要租满1年的,并且明确了押金的性质的,那么租房不满一年不退押金就是合法的。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
    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 签一年的租房合同半年不住押金一般是要求退的,特别约定的除外。押金属于金钱质保的一种,是质押担保的一种形式。债务人依约履行了债务,则其所交押金可以抵作价款或者收回。当事人有特别约定的,是可以不用退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