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借条到期怎么重新写

债务追讨
2022-11-25 08:35: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借条到期重写借条的,原先的借条一般不需要保留,重写借条的,可以在借条中说明之前的借条作废,新的借条代替了原来的借条,应当以最近约定的时间为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 借条到期重写,原借条一般不需要保留,可以在重新签订的借条中加以说明,当事人之间签订借条的,其中应当包括借款人与出借人的法定全名,借款的具体金额以及还款的方式等内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 借条到期当事人要重新写的,其中应当包括借款人与出借人的法定全名,借款的具体金额,还款方式和还款的具体期限,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借款利息,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等内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
    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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