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诉讼的规定主要包含哪些

起诉离婚
2022-11-25 08:46: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你指哪方面。规定比较多
  • 首先是管辖,一般由被告所在的的民法院管辖;其次是受理案件,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然后是审理方面。当事人可以申请不公开审理;最后就是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一般地域管辖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不予受理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审理方式
    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 法律对诉讼离婚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内容:
    1、离婚诉讼的判决依据仅为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2、离婚诉讼应当调解前置;
    3、当事人一方提出离婚的,可以直接提起离婚诉讼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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