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违约吗

租赁合同
2022-11-25 08:52: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因自己的原因提前解除租房合同是违约,需要交付相应的违约金。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一致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或者一方存在法定、约定的违约情形导致另一方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不属于违约。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如果发生了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解除情形不算违约。租赁物权属有争议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或者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承租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第七百三十一条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 租赁过程中提前解除合同属于违约,如果发生了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解除情形不算违约。租赁物权属有争议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或者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承租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第七百三十一条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