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收养手续问题,断绝亲生父母关系

子女抚养
2022-11-25 09:04: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亲生父亲不能断绝父子关系。因为亲生父子关系是自然血亲关系,血缘关系不能通过法律或其他手段人为加以解除,除非当子女被他人合法收养,在法律上才可以解除其父子关系。所以如果不是孩子被他人合法收养,亲生父亲是没办法断绝父子关系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在法律上断绝养父子关系,需要双方协议或经法院判决,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如果是亲生父子关系的话,是无法断绝的,因为该关系是基于血缘关系产生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千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
    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 收养手续的办理:如果是收养他人送养的孩子,首先应该签订收养协议,然后去办理公证,再去民政部门登记。如果是收养找不到父母的孩子,那申请登记之后,民政部门会公告,公告结束之后才会办理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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