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以前户主是妈妈的名字,户口本上有姐姐,我,还有我女儿,现在户主要更换成姐姐,我和女儿就必须迁走吗?

2022-11-25 09:06: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户口办理问题较为复杂,建议向专业律师进行咨询。
  • 户口本变更户主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1、原户主已经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2、原户主户口迁出的;
    3、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转移,现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认为需要变更的。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如果户口本还有其他家庭成员户口,户口本继续使用需要更改户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户主(未成年人一般不能担任户主):  
    1、原户主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2、原户主户口迁出的;  
    3、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转移,现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认为需要变更的;  
    4、其他特殊原因应当变更户主的。  申报材料:  
    1、原户主注销户口或者迁出户口的证明,或者产权所有人书面申请(2人以上拥有产权的,应当经全部的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协商一致);  
    2、原户主、新户主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3、其他相关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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