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的担保方式:
1、保证。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2、抵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3、质押。
4、留置。
5、定金。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
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
抵押合同、
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第六百九十一条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
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