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子女已满十八周岁,但在外借用父母名义贷款不还,父母应该代还吗?

债务追讨
2022-11-25 09:22: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父母借钱不还,子女通常是没有义务对其父母所欠下的债务予以偿还的。债务具有相对性,父母借钱不还,由父母独自承担,但如果父母死亡的,此时作为其继承人的子女在继承了父母的遗产后,应当承担债务。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 父母不是必须要还的。在儿子已经成年了并且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独立生存能力的情况下,父母没有义务帮儿子还钱;但如果儿子尚未成年,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父母作为儿子的法定监护人,有义务代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十七条  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四条  以支付金钱为内容的债,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以实际履行地的法定货币履行。
  • 子女借钱父母需不需要还,是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具体分析的。
    1、如果儿子是未成年人,那么父母就应当替其还债;因为父母是其法定监护人。
    2、如果儿子已满18岁,是一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那么现行的法律法规中并没有规定父母必须要替孩子还钱的义务,父母不用偿还儿子的借款。对于已经成年的子女来讲,其债务一般是由其自己进行清偿,父母是没有责任替他偿还的。当然,此时父母要是主动为儿子清偿债务的话,也是法律允许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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