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撤销婚姻与无效婚姻的区别:
1、形成原因不同,无效婚姻是违反结婚实质要件,而可撤销婚姻则是违反次要原则;
2、后果不同,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可撤销婚姻如果没被撤销那就是有效的。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
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