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告如何写行政诉讼答辩书

刑事辩护
2022-11-25 11:10: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被告在行政诉讼中所书写的答辩书中的内容包括:写明答辩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写明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写明答辩请求、事实与理由,最后答辩人签名并附上日期。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
    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被告写行政诉讼答辩书:写明答辩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写明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写明答辩请求、事实与理由,最后答辩人签名并附上日期。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
    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行政诉讼中被告人书写答辩状应当载明:答辩人的名称、地址等基本信息;答辩请求,以及可以支持答辩请求的事实和理由;可以证明自身行政行为合法的规范性文件和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