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间女方流产的责任划分为双方各负担一半,如果男方双方自愿同居,怀孕是双方的共同行为,怀孕后女方自主选择流产或因自身健康原因导致,男方主观上没有过错的,因女方流产产生的医疗费、营养费等,原则上由双方各分担一半。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因生命、身体、健康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
民事责任的
自然人、
法人或者
非法人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