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包括开工前发包人应预付给承包人用于为合同工程施工准备的款项;施工期间发包人根据工程完成情况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价款;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的除质保金外的剩余工程价款。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十八条
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
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
《
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
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