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后回家去停车的地方拿车,由于对方的车子挡住了我们的车子,于是就叫他让一下,骂了他一句,就走了。在我们大概开了400多米处,被对方的车子把我们的车子拦住,对方还砸坏了我们车子玻璃,四五个人一起上来打了我们中的一个人,至打倒在地上,便向另一个人围上去打,也是打倒在地上,头手都纷纷的受伤,手臂轻微的骨折,受伤的的当时为了自卫不知从地上捡了一个什么东西砸向对方其中一人,对方的人住院了,事后才知道伤到了膝盖,对方要求赔偿,请问自己遍体鳞伤在自卫的情况下伤到了对方,我们的责任大还是小。打官司我们会赔偿对方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