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受偿权是法律规定的特定债权人优先于其他债权人甚至优先于其他
物权人受偿的权利。优先受偿权的特点表现为:
1、不依破产程序能够对特定财产行使优先受偿的权利。
担保权是优先受偿权的基础。
2、优先受偿权限于在特定财产上得到。特定财产指进行债权担保的财产。
3、优先受偿权仅能在破产财产中担任保权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担保权。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