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产证上有父亲母亲儿子儿媳的名字,现在想改成儿子儿媳的名字,应该怎么办理,需要哪些费用

房屋产权
2022-11-25 13:42: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改房产证的名字。房产证上改子女、父母等亲属或朋友的名字,可以通过买卖、赠与、继承三种方式进行,当事人签字(共有房产需要共有人签字)后提交申请材料,并到房产局填写表格和存量合同,在房产局给予回执单、缴纳税费即可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 未满18周岁的人申请变更姓名的,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对于夫妻离婚后需要变更改未成年子女姓名的,须由双方共同协商提出书面申请,并携带户口、身份证、孩子的户籍、离婚证到公安机关办理。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 在房产证上加上子女的名字需要交纳手续费。在房产证上加上子女的名字需要双方持身份证、户口本、出生证明、房产证到房管局办事大厅办理增加共有人业务,交纳配图费和登记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二十三条
    不动产登记费按件收取,不得按照不动产的面积、体积或者价款的比例收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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