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
(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3)维护祖国安全、营誉和利益。
(4)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5)依法纳税。
法律依据:
《宪法》第六分之五十条第九分之四十条规定,公民的基本义务应当包括:
夫妻双方都有实行
计划生育的义务。
父母有
抚养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义务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有维护安全的义务,祖国的荣誉和利益,不得从事危及安全的行为,祖国的荣誉和利益。
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
军事服务按照民兵法和参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