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法院怎么认定不当得利

个人税收筹划
2022-11-25 14:12: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认定不当得利如下:一方当事人没有合法根据获得利益;获得利益没有法律上的原因;另一方当事人的合理利益受到损失;获得利益与受有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六条
    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第九百八十七条
    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第九百八十八条
    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
  • 法院认定不当得利的条件:
    1、一方受有利益;
    2、他方利益受到损失;
    3、一方受有利益与他方受损害之间须有因果联系;
    4、一方受有利益无法律上的原因。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第九百八十六条  
    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 法院一般按下列标准来认定不当得利:
    1、一方取得利益没有法律上的依据;
    2、一方获得利益,指因一定的事实使总财产有所增加或避免减少;
    3、一方取得利益与一方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4、他人利益受到损失,即因一定的事实发生,使利益所有人得财产总额减少,恰与利益取得人的财产状况相反等。法律依据:法院一般按下列标准来认定不当得利:
    1、一方取得利益没有法律上的依据;
    2、一方获得利益,指因一定的事实使总财产有所增加或避免减少;
    3、一方取得利益与一方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4、他人利益受到损失,即因一定的事实发生,使利益所有人得财产总额减少,恰与利益取得人的财产状况相反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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