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签了合同,还没到生效时间,但我不想去了。这时解约要付违约金

合同违约纠纷
2022-11-25 14:4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同接解除后可以按约定主张违约金。违约金具有赔偿性和惩罚性,我国的违约金主要是补偿性,同时也有限度地体现惩罚性。补偿性体现在违约金的数额过高或者过低时允许调整是适宜的。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解除合同后违约金条款还有效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第
    一、二款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解除合同后违约金条款还有效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五百六十七条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第
    一、二款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解除合同后违约金条款还有效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五百六十七条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 签了劳动合同却没去工作,如果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需要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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