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书面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合同违约纠纷
2022-11-25 15:02: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书面合同包括合同书、信件等多种形式,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可以协商采用书面形式,可以协商采用口头形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书面合同包括合同、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五种,上述形式可以有形地显示书面合同所包含的内容,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数据文本亦可视为书面合同的形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书面形式的合同包括:
    1、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2、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视为书面形式的数据电文。
    法律依据:
    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