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深圳交了11年社保,人生病死亡了,可以赔偿多少钱,全部

社会保险
2022-11-25 15:52: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 建议到社保部门直接询问
  • 社保中途死亡是没有补偿的。社保只能在社保规定的报销范围内对疾病医疗费用按一定比例给予报销。一个人如果因突发性疾病或严重意外事故直接导致身故,其间并没有发生医疗费用,是得不到社保补偿的。
    但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 交社保中途死了身故前的医疗费用可以按规定报销,携带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社保卡,到参保地社保局申请退社保金。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社保交满15年之后,死后个人账户的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累计余额一次性支付给配偶、子女等合法继承人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