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屋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包括哪一些内容

抵押担保
2022-11-25 16:1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抵押财产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等,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最高抵押权亦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三百九十条
    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
    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 房屋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有:
    (一)主债权;
    (二)法定利息和约定利息;
    (三)延迟履行而导致的利息;
    (四)合同一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的违约金;
    (五)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者不适当履行债务的损害赔偿金;
    (六)抵押权人因行使抵押权而支出的费用。
    法律依据:
    2021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 房地产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以及由主债权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当事人如果另有约定的,则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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