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不给利息借款没到期能否起诉

债务追讨
2022-11-25 16:40: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是写明了还款期限的借条或者欠条,借钱人不还钱的,没有到约定时间不能起诉;如果是未写明还款期限的借条,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即借钱人不还钱的没有到约定时间就能起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借款人未按期限还款的,借款人需要向贷款人支付逾期还款期间的利息。如果借款人拒不支付的,则贷款人可以准备起诉状、起诉状副本和证据材料,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 债务人不履行利息,债权人可以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处理,如果要提起诉讼,当事人需要准备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