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处理房产纠纷要收集哪些证据

房屋产权
2022-11-25 16:4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处理房产纠纷要收集以下证据:房屋买卖合同、房屋房款发票、房屋来源证明、房产登记变更的材料、房屋产权凭证、纳税票据、被告方违反合同约定或侵权的材料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 对于房产纠纷的证据应当注意收集房屋买卖合同、房屋房款发票、房屋来源证明、房产登记变更的材料、房屋产权凭证、纳税票据、被告方违反合同约定或侵权的材料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 房产纠纷当事人应该准备的证据包括:建房许可证、继承或赠书、买卖文书、房屋产权证书、过户证明等。提供房屋是个人所有还是共有的证明材料,提供交纳房产税等权利人自己履行产权人权利和义务的证明材料以及提供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和管理情况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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