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产检假有哪些假期,怎么规定的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1-25 16:5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产检假的规定是:
    1.怀孕第1-6个月,每月可享受1天假期;
    2.怀孕第6-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
    3.怀孕第8个月,每月可享受2天假期;
    4.怀孕9个月以上,每月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 国家对于产检假规定:
    怀孕第1—6个月,每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以及健康培训等;怀孕第6—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怀孕第8个月,每月可享受2天假期;怀孕9个月以上,每月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 产检假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劳动者在产检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规定依法支付工资;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其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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