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当时离婚的时候有事没到法院去,后来一直在老家,现在想结婚没离婚证杂办

结婚
2022-11-25 16:5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情况下,婚姻当事人前往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是需要结婚证的。结婚证是诉讼离婚的重要证据材料。当事人没有结婚证的,可以出具结婚证明或者是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结婚证,再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想离婚可结婚证找不到了,如果是一方的结婚证丢失的,可以凭另一方的结婚证办理离婚;如果是双方的离婚证丢失的,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结婚证的补领;或者夫妻可以直接去法院进行诉讼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没有结婚证而想要离婚的,如果仅仅是结婚证丢失的,那么可以去民政部门补办。但是如果是原来就没有办理过结婚证的,我们就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不同的处理。
    1、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前,男女双方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也就是说,事实婚姻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也将按离婚纠纷依法受理。
    2、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那么应该怎么办?因为没有结婚证,所以是非法同居关系,并不具备法律上的婚姻效力,可以随时任意解除,不存在离婚问题。但对财产争议和孩子抚养问题可到法院起诉。如果已符合结婚登记所要求的全部条件,而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的话,人民法院会告知你应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如果补办,即从双方均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认可他们的夫妻关系并按离婚诉讼处理。如果不补办的话,法院就会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