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父亲在一个户口本上农村一个房子,能分户吗?

2022-11-25 17:5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个儿子想分户也是可以的,只要满足法律规定的相关条件,在征得户主的和户口本上其他人员的同意以后,就可以带上相关的材料证明,前往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分户的户口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
    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
    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户口本一个儿子是可以分户的,但是要满足法律规定的相关条件才可以进行分户。满足分户条件以后,想进行分户的公民,户主可以到户口登记管理机关进行登记,更改户口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
    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
    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户口本上的名字,不是作为分房子或者继承房产的唯一依据,不能单以户口本上的人员登记来决定能不能分房子。是夫妻关系的,婚后买房,房子为夫妻共有,其房子份额分割由夫妻双方决定或者按照结婚时约定的协议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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