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方犯重婚罪,男方可以要求一次性把抚养费给清吗?如果打官司的话,可以拿多少钱的抚养费?重婚罪可以报警抓人吗?湖北当阳XX的

2019-04-24 07:59:2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986年婚姻登记办法规定》:第三条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区人民政府、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第七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时,应持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和《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情况属实,应准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收回《结婚证》。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 关于军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婚姻法的暂行规定》(1980年)规定:
    六、现役军人提出离婚,应持严肃慎重的态度,要不违反法令,不败坏道德。申请离婚者须经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同意,并出具证明,方可到地方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或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可见,你的离婚登记完全符合法律政策规定,你的前妻的想法是错误的也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夫妻双方在离婚时没有约定抚养费的给付或者约定了对方不承担给付抚养费的义务,在特定条件下是可以要求对方给付抚养费的。司法实践中要求给付抚养费的情况包括,抚养孩子一方经济困难,或者子女因为其他问题导致花费巨大的情况。
  •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
    根据法律规定,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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