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仲裁机构有权确认仲裁条款的效力吗

劳动仲裁
2022-11-25 19:1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国仲裁机构是有权确认仲裁条款的法律效力的,其符合我国《仲裁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条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
  • 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由人民法院裁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须由当事人自己在仲裁程序结束前向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提出异议,在仲裁裁决作出后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在仲裁程序中未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在仲裁裁决作出后以仲裁协议无效为由主张撤销仲裁裁决或者提出不予执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 根据《仲裁法》第19条的规定,仲裁庭有权确认合同的效力。《仲裁法》第十六条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
    (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二)仲裁事项;
    (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
    (一)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三)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第十九条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庭有权确认合同的效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