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当时户口派出所给注销了已十年,现在要用死亡证明,但是不给开,怎么办?

2022-11-25 19:2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死亡注销户口的流程为由死者的近亲属带齐有关材料到当地派出所进行申请,派出所会审查亲属提交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村委会出具的证明或者是卫生院出具的《死亡推断书》等证明材料,核实清楚后,派出所会注销死者户口,收回身份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 死亡注销户口需要以下材料:
    (一)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二)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
    (三)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生效判决书;
    (四)其他能够证明死亡的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七条 对同一自然人,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死亡,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失踪,符合本法规定的宣告死亡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宣告死亡。 第四十八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作出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的,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
  • 死亡证明和户口注销证明是不一样的。死亡证明是医院开具的,而户口注销证明公安部门开具的,不一定只有死亡才能注销户口。如果是公民死亡的,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持死亡证明、户口簿及死者的居民身份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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