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终止,保证金能不能退,取决于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约定。合同法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一)债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
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务同归一人;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情形。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根据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来确定是否需要退还保证金。如果不存在违约行为,且不存在合同约定不能退保证金的情况,保证金一般能退。如果交付保证金的一方存在违约行为,则保证金不一定能退还。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如果违约,保证金可能需要用于赔偿对方损失。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二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八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