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协议离婚公证资料需要准备哪些

起诉离婚
2022-11-25 20:4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需要准备的协议离婚公证资料有当事人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子女的户籍证明及其复印件、还有离婚协议书及其副本、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材料,如房地产权证、车辆行驶证、存单等,还有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离婚协议公证需要提供的材料有:离婚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及结婚证、子女的户籍证明和子女的其他信息材料、离婚协议草稿、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材料等其他必要性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八条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 离婚协议书公证需要以下材料证件:
    1、子女的户籍证明;
    2、离婚协议草稿;
    3、当事人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结婚证;
    4、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材料,如房地产权证、车辆行驶证、存单等。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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