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房产证名字想变更为女儿和侄女,需要什么手续或提供什么资料

房屋产权
2022-11-25 21:12: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产证上女儿的名字可以改父母的名字。在子女同意的基础上,可以采用赠与的方式或者析产的方式,将子女的份额转让给父母,具体流程及收费可到当地的不动产交易中心进行咨询。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权利人名称变更和房屋现状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一)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或者房屋名称发生变更的;
    (二)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
    (三)房屋翻建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申请变更登记,权利人应当提交房屋权属证书以及相关的证明文件。
  • 可以改房产证的名字。房产证上改子女、父母等亲属或朋友的名字,可以通过买卖、赠与、继承三种方式进行,当事人签字(共有房产需要共有人签字)后提交申请材料,并到房产局填写表格和存量合同,在房产局给予回执单、缴纳税费即可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 房产合同变更户名需要开发商在房管局提供的变更申请书上盖章,然后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到房管局办理变更登记即可。按照规定,签订房产合同后一般只有直系亲属可以变更姓名。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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