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处理调解协议书怎么写

交通事故赔偿
2022-11-25 21:3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书的书写方法:
    1、应当写明调解各方当事人的姓名和住所等身份信息;
    2、写明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
    3、写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或者人身损害;
    4、写明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内容,履行的方式、期限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书可以开头写明标题、事故时间、事故地点、双方当事人身份事项;正文简述事故经过及损失情况、责任认定以及其他相关内容,结尾由各方当事人签字。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三条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字,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
    调解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调解依据;
    (二)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基本事实和损失情况;
    (三)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
    (四)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及比例;
    (五)赔偿履行方式和期限;
    (六)调解日期。
    经调解各方当事人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送达各方当事人。
  • 书写交通事故调解书协议书首先应当写明事故主体的基本身份信息。然后,应当写明交通事故基本事实及双方责任,以及赔偿金额、赔偿金额的支付方式、生效时间等主要内容。最后,协议人签字并确认日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