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母对孩子的监护权可以放弃的吗

子女抚养
2022-11-25 21:3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父母不可以选择放弃对孩子的监护权,因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承担监护、抚养、教育和保护孩子的义务,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父母选择放弃对孩子的监护权是不可行的,因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承担监护、抚养、教育和保护孩子的义务,除非法院依法撤销,否则不会丧失监护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父母无法放弃对子女的监护权,父母对子女的监护权是法定的,即使是放弃了,也不能免除抚养义务。如果真的是因为没有监护能力,应当向法院申请变更监护人,而不是自己主动放弃。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十一条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