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抵押是商标注册人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作为债权的抵押,担保债权的实现。
抵押权自办理抵押登记时设立。如果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债权人可以就该注册商标专用权受偿。
法律依据:
2021年生效的《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四条
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
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
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后,出质人不得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出质的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第四百三十七条
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及时行使质权;质权人不行使的,出质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
拍卖、变卖质押财产。
出质人请求质权人及时行使质权,因质权人怠于行使权利造成出质人损害的,由质权人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