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面部毁容鉴定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
2022-11-25 22:18: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故意伤害毁容鉴定标准:
    1、面部烧、烫伤引起瘢痕挛缩,造成口、鼻、眼睑、耳廓等其中一部位畸形致使容貌毁损和功能障碍;
    2、面部损伤后留有增生性瘢痕,面积大于4平方厘米;
    3、条索状瘢痕长于5厘米,致使眼睑、鼻、口唇、面颊等部位容貌毁损和功能障碍等。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重伤一级
    a)容貌毁损(重度);
    重伤二级
    a)面部条状瘢痕(50%以上位于中心区),单条长度
    10.0cm以上,或者两条以上长度累计
    15.0cm以上。
    b)面部块状瘢痕(50%以上位于中心区),单块面积
    6.0cm²以上,或者两块以上面积累计
    10.0cm²以上。
    c)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显著色素异常,面积累计达面部30%。
    轻伤一级
    a)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
    6.0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
    10.0cm以上。
    b)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
    4.0cm²以上;多块面积累计
    7.0cm²以上。
    c)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明显色素异常,面积累计
    30.0cm2以上。
    轻伤二级
    a)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
    4.5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
    6.0cm以上。
    b)面颊穿透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
    1.0cm以上。
    c)口唇全层裂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
    1.0cm以上。
    d)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
    3.0cm²以上或多块面积累计
    5.0cm²以上。
    e)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色素异常,面积累计
    8.0cm2以上。
    轻微伤
    a)面部软组织创。
    b)面部损伤留有瘢痕或者色素改变。
    c)面部皮肤擦伤,面积
    2.0cm²以上;面部软组织挫伤;面部划伤
    4.0cm以上。法律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重伤一级
  • 依据《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规定,涉及脸部伤残的鉴定标准是:
    1、二级伤残:
    2.
    2.5 面部瘢痕90%以上,严重影响容貌伴器官功能障碍;
    2、六级伤残:
    2.
    6.8面部瘢痕20%以上,明显影响容貌;
    3、八级伤残:
    2.
    8.5面部瘢痕20cm 2 以上,影响容貌;
    2.
    8.6面部大量细小斑痕或色素明显改变50%以上,影响容貌;
    4、十级伤残:
    2.
    10.8头皮损伤瘢痕形成或无毛发,面积达40cm2以上;
    2.
    10.9面部瘢痕6cm2以上,或面部条索状瘢痕10cm以上;
    2.
    10.10面部细小斑痕或色素明显改变10cm2以上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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