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深圳工作两年,现在又转到东莞了,怎么办理社保?

2022-11-25 22:22: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深圳社保转移办理流程:新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社保关系转移;新参保地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同意后向原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原社保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社保关系和资金后,办结有关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在东莞购买社保一般来说可以分为两种情况。本地户口可以通过户口所在地社保局或单位交纳社保;如果是非本地户口的话只能通过单位方式参保了。
      同时,社保办理和续交有两种方式:自费和单位缴费。
      (—)个人名义交纳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请转移关系即可,其参保手续包括: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备两张,保费,申请书等即可。且只能办理养老,医疗保险两种。交纳多少是根据当地去年社平工资进行计算的,且每年都不是一样的。
      
    (二)或者以单位方式参保或续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深圳社保转入流程:
    1、参保人在转出地社保机构取得参保转移凭证;
    2、然后再到深圳所属辖区的社保机构申请转入;
    3、深圳社保机构同意转入的,向转出地社保机构发联系函;
    4、两地社保机构分别办理转出、转入手续。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第十条
    参保人员流动就业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时,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做好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的接收和管理工作;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将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转出后,应当按照规定保留原有记录备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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